
以男女两边的命运大局组合为根据,以命理为绳尺,是合婚的准则。在此准则的指导下,咱们来寻求尽或许完美的合婚办法。 合婚的意图是为使婚配两边都尽或许趋吉避凶,最大极限地改进婚姻运势。要到达这个意图,就必须依托合理的合婚办法。前面说过,婚姻的本质是男女人体五行气场的密切组合,要使婚姻发生杰出的命理效应,就必须使这种经过组合的人体五行新气场对两边都有利无害。五行之气看不见摸不着,怎样才能判别其是有利仍是有害呢?这只有从两边的命运大局下手进行剖析。从命理的视点讲,合婚应尽或许到达以下规范: (一)、两边的命局组合后互不损伤对方命局中的用神。 (二)、一方的命局忌神最好可转化为对方命局的喜用神;退而求其次,一方命局的忌神能被对方命局所抑制。 (三)、一方命局中的喜用神力气缺乏而另一方命局五行刚好能对其补益。 (四)、两边命局组合后互不损伤对方命局原有的富有福寿之气。 (五)、两边命局组合后互不损伤对方命局原有的子女星。 (六)、两边的行运最好能彼此补益。 (七)、两边性情不求相同但求相啮合。 (八)、两边年纪寿数基本上能匹配,以防止中年丧偶的悲惨剧。 以上八条都能从命局中揣度,这是命理意义上的合婚。当然,男女婚配还应考虑其他命理的要素。如伦理道德、风俗习气、法律法规、情感根底等等。(这些是归于社会学家研讨的领域,不是本文评论的要点。) 在当今社会,婚姻大多是自主和自在的,婚姻大多萌发于男女两边的爱情。爱情是婚姻的序幕,而不同的人,有不同的爱情、婚姻观,但一般情况下,大多是从爱情、色欲、物欲、时俗等几方面进行考虑的,而很少有人从命理的视点去考虑二者婚配的合理程度。待请人合婚时,两边的爱情已趋向老练,彼此都已有结合的志愿,这时去合婚,恐怕已不是最佳的时刻了,由于假如命理以为适合结合,却是大快人心;假如命理以为不适合结合,两边则会陷于爱情与命理的对立之中——分手又舍不得,结合又怕带来不幸;热恋中的情侣,往往会为了爱情而悍然不顾,即使是合理的命理主张,他们也会置之不顾,而违反五行规则终究不免遭到五行规则的赏罚。这样结合的夫妻,不管爱情有多深,终究逃不过“悲凉”的结局。所以两边最好是在能合能分的初恋之时,经过合婚从命理上去寻求两边往后的婚配是否适合的答案。合婚的意图和效果便是一个使用命运规则趋吉避凶,改进婚姻运势。命理上的挑选和爱情上的挑选有时是不同步的,鱼和熊掌不能兼得,怎样取舍,就看当事人自己的决议了;从这个意义上讲,婚姻在必定程度上是把握在自己手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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